法律问题2024-05-19 02:21:44未知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我国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追诉标准是怎么规定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涉嫌成立犯罪要怎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