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集体合同生效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集体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提前终止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