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卖。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可作抵押的财产有:
(一)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制品;
(二)运输工具;
(三)海域使用权;
(四)建筑物和其他土地上的附着物;
(五)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