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学车期间,出现撞车事故的,事故责任由教练或驾校承担,学员不需要承担责任,即使驾校通过格式条款约定这种情况由学院赔偿,也是无效的。但是学员私自开车出去,则由学员承担大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