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不动产,事后以借贷为由要求返还出资,子女主张出资为赠与,应如何处理

法律问题2023-06-17 20:03:07佚名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不动产,事后以借贷为由要求返还出资,子女主张出资为赠与,应如何处理

父母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导致出资性质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应由父母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认定该出资为对子女的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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