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谱子上写作四分音符的这个符号,在这首曲子中演奏一拍的时长。如果一拍是一秒就演奏一秒,一拍是半秒就演奏半秒。再结合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依次减半的规定。那么就有了,当四分音符为一拍时,八分音符为半拍。十六分音符为四分之一拍。再乘以一拍对应的时间。就是这些音符所需要被演奏的时长,(在我之前假设的前提下)也就是1秒,半秒,四分之一秒。同理,二分音符和全音就是2秒和4秒。
2、为什么是四分音符为一拍,而不是八分音符或者十六分音符呢?这是作曲家自己规定的,不同的曲谱都可以不一样,比如我上面举到过的6/8拍中,就是八分音符为一拍,而不是四分音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