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交房不要交电费,没交房是不需要交物业费和水电费的,因为房子在没交到业主手上之前,这个房子的所有权者就不是业主,按照我国物业管理的相关条例,只有业主才需要交纳物业费和水电费。既然业主还没有拿到房子,那么在一定程度上,他就不属于这套房子的真正拥有者,所以也就没有必要交纳这些费用。如果开发商交房了,即便业主没有居住在这个房子里,那么也是要交纳物业费和水电费的。
新房交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检查室内各项设施的质量。
购房者在交房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室内各项设施的质量问题,比如门、窗、墙壁、地面、天花板等是否有渗漏;水、电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用水通道是否畅通等。如果发现了任何的问题,那就要赶紧跟售房者联系,找寻解决办法,否则购房者可能就需要承担费用。
2、各项费用要注意结清。
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购房者入住后不久便收到了各项费用的账单,这才发现售房者欠缴大量费用,想回头找其结算却已找不到人,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在交房时,购房者一定要注意与售房者结清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
3、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而实际上,房屋交接时可能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因此,交易双方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售房者缴纳的剩余部分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证明,凭《住宅维修基金结算交割单》可向购房者收取,同时维修基金的人更名为购房者。
4、注意户口迁移问题。
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售房者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但有时由于其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售房者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对于这类情况,由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因此购房者对户口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
5、注意交楼附送物品清单。
当前的二手房交易市场上大多是一些带装修的房屋,一般来讲,购房者在交房时应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等事项进行验收。购房者应把附送的物品列明清单及数量,对于一些家电产品可以列明其型号、牌子等,这样在可以更加方便核对物品是否与合同相符。
6、《房屋交接书》要签署。
收了钥匙,结清了尾款之后,千万别忘了签署《房屋交接书》。售房者将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交房的时间点也就是签署《房屋交接书》的时间点,如果不签订,双方将来可能会对何时是交房时间产生争议,进而影响到双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