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购房合同时需要约定好的事项有哪些?

法律常识2023-07-16 18:03:04橙橘网

签购房合同时需要约定好的事项有哪些?

一、签购房合同时需要约定好的事项有哪些

签购房合同时需要约定好的事项分别有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其他法定或约定的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购房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一般来说,购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可以概括为: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和解

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

它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2、调解

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

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

3、仲裁

这是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

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购房合同在签订时需要由双方协商好才可以实行,对于合同的内容就一定要表达出双方的真实意思,只有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订立的合同才能算是有效的,合同在订立之后如果发现一方存在欺诈或者是有显示公平的条款,那本人是可以直接申请撤销合同保障自己的利益。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