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主体在确立民事法律关系时,签订合同用来约束和保障合同双方的权利和应付义务。在合同履行不当时,就会出现债务的出现。那么对于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应该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呢?债务转让的前提又是什么呢?下面365律师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债务转让
1、通过协议,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债务人的地位,完全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完全从合同关系中消失,免除对债务承担的义务。
2、债务承担是指新的债务人――债务受让人――第三人承担原合同的债务义务,此债务是完全的原债务,而不是由第三人而产生的新债务,面对人民法院对原债务的判决、裁定、调解等,承担人――第三人也依转让协议全部承担,同时由此债而产生的利息也随同债务的转让而同时转让到由第三人承担。
3、债务承担是无条件的,因债务转移协议的成立,债务受让人不能因协议外的种种原因而不承担债务转让之债,因此,承担人不可以因原债务人未履行承担债务为由对抗债权人。债务的部份转让是指原债务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债务的一部分转由第三人承担,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务关系,原债务关系由原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形成债务承担的连带关系,共为连带债务人。由于原债务人并没有从原合同关系中消失,这种债务的转移形成新的债务关系,因此,在转让债务协议订立之前,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说明,未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不能对抗债权人,同时在转让协议签订后,债务人或第三人应当书面通知债权人,债务转让协议从书面通知债权人时生效。
二、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条件
1、合同义务转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移,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债务人完全取代了旧的债务人,新的债务人负责全面的履行合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即新的债务人加入到原债务中,和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不论转移的是全部义务还是部分义务,都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同时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并承担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转移义务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这也是合同义务转移制度与合同权利转让制度最主要的区别。
2、债务人转移义务有别于第三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对第三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问题做出了规定,明确当事人可以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转移义务和第三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在债务人转移义务时,债务人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在第三人替代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同意第三人代替其履行债务即可,不必经债权人的同意。
二、在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情况下,债务人全部转移义务后就退出了原合同关系,第三人成为合同新的债务人。在债务人部分转移义务时,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中,和债务人共同履行义务。第三人替代履行时,第三人并未加入到合同关系中,债权人不能把第三人做为合同的主体,直接要求第三人履行义务。
三、在债务人转移义务后,第三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第三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再要求原债务人履行。在合同义务部分转移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和第三人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履行。在第三人替代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履行有瑕疵的,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通过小编的介绍,你是否对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应符合的条件有所了解呢?债务人在转让债务给第三人时要提前通知债权人,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并且不得让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在债权人同意后,新的债务关系就产生。所以当事人若有需要,要经过专业指导以免出错。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哈尔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