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那么能否用没收的财产来偿还债务呢?小编整理了有关没收财产的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下四个条件,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1.必须是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以前所负的债务。
2.必须是正当的债务,如合法的买卖、借贷、租赁、雇佣等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产生的债务,不包括非正当的债务,如赌债等。
3.所负的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如果犯罪分子的财产被没收后还有其他财产可供偿还债务,就不能以没收的财产来偿还。
4.必须经债权人请求。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在执行没收财产中,如果发现有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的公民个人的财产,经原主请求返还,查证属实后,应当归还原主。
由上文可知,只有当满足了必须是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以前所负的债务、必须是正当的债务、所负的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必须经债权人请求这四个条件的时候,才可以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