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之间因有着特殊亲密身份关系,恋爱期间的债权债务并不明确,但分手后法庭相见,形成债务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恋人分手后,法院会怎么处理恋人间的情债?告诉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恋人分手后,法院会如何处理恋人之间的“情债”?
首先,这类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是债务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存在情感纠葛。发生这种情感纠葛的,有的是正常的男女朋友关系,有的则是婚外情。
二是争议钱款的数额增长趋势明显。随着经济发展,此类案件的涉案金额动辄数万元、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也属常见。
三是与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交织。在此类案件中,有的一方直接以分手费、青春损失费、养胎费、忠诚承诺等不同形式支付钱款,有的名义上签订借贷合同,实为前述不同形式的“情债”。
四是欠债的隐蔽性强。有些案件名为“欠款”,但欠款合意之形成及款项支付之事实均无法查清,明显区别于正常类型的欠款纠纷。
五是债务纠纷的事实难以查明。情侣之间往往在财务方面容易混同,共同生活必要支出和其他支出通常交杂在一起,互相告知对方银行卡密码或者共用银行卡的情形也是存在的。主张欠款的一方,往往将双方交往期间的各项支出均计算入欠款金额当中,增加审理难度。
究其原因,是由于如今浮躁的金钱观、物质观,使恋爱添加了功利色彩。以利聚必以利散,当各怀目的的情侣发现对方无法满足自身需求后,反目成仇、对簿公堂在所难免。
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有几个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首先,要慎重处理公序良俗原则与契约自由原则的界限。不能简单适用“契约自由”原则或社会公序良俗原则,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情债“的债务项目内容,若债务设定并未构成不道德的性关系的开始、继续或重新开始,不是相应的对价或酬劳,也没有明显有害于债务人法定扶养义务、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的履行,应认定为合法有效,不因当事人双方的婚外情关系而一概否认双方之间债务的合法性;
其次,着重对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查。紧紧围绕原告主张欠款所形成的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查,牢牢把握欠款合同纠纷的法律构成要件,一要有基础法律关系合意之达成,二要有款项实际支付之事实,综合认定双方是否形成实际欠款关系。
再次,严格把握案件细节,从审查款项支付时间、项目、数额等法律事实及款项支付目的、给付方式等细节着手,依法确认债务纠纷所依据的基础合同关系是否成立、生效及实际履行。
最后,明确审理思路,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灵活应用证据规则。对数额较大欠款,应着重审查当事人经济来源、实际履行能力、款项来源及去向、款项支付目的等。依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需要,依法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陈述经过及对质,告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不利法律后果;或依法传唤一方当事人与己方证人 “背靠背”到庭陈述经过,如存在当事人无法对事实细节自圆其说,当事人间是否存在实际欠款关系等存疑情形时,及时释明虚假诉讼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必要时依职权调查取证。
情侣在共同生活期间,为增进感情互赠礼物属人之常情,在财务方面也容易混同,共同生活必要支出和其他支出通常交杂在一起,互相告知对方银行卡密码或者共用银行卡的情形也大量存在。但一朝分手时,一方往往对共同生活期间的大额支出心生悔意,产生纠纷在所难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法官建议:我国的婚姻制度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原则,每个人应遵守社会的道德底线,忠实自身的婚姻。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各执一词”,要注意在事件发生时保留证据,当情侣之间真实存在借贷关系时,要保留书面证据,要求对方出具借条,款项支付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如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情侣应慎重考虑,最好不要以出具借条、欠条的形式表达忠实或爱意。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