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解了劳动法辞退赔偿的相关知识后,您知道劳动法规定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吗?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知道吧,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作中总会遇到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情形,而一般情况下被用人单位辞退都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的,这个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工龄而确定。不过实践中很少会有用人单位会支付被辞退劳动者赔偿金,这是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您有需要您可以联系,我们会为您提供您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来帮助您获取应得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