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是确定职工受伤严重程度的一项程序,确定工伤伤残情况职工在后续中才能主张相关的赔偿。对于工伤鉴定的流程以及工伤鉴定的手续很多职工估计都不了解。下面,小编为您解答有关内容。
职工怎么做工伤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以上六个方面的内容就是关于职工工伤鉴定流程的规定。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需要职工在鉴定的每一个环节注意有关的事项以及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这样才能顺利的完成工伤鉴定。如果你还需要了解工伤鉴定的其他内容,欢迎咨询网站的专业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