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合同纠纷
1、旅游合同纠纷是指旅游业者和游客之间或旅游业者之间因旅游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2、纠纷的种类:因格式条款发生的合同效力纠纷,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产生的赔偿纠纷,因运输、饮食、旅店等企业违约或侵权形成的纠纷,因合同未达目的形成的精神损害赔偿纠纷等等。
3、纠纷特点:旅游合同的履行中不确定因素较多,所以合同履行中的变更较常见,而履行中的每一细小的变更都会影响到旅游的质量。
二、旅游纠纷解决的办法
1、协商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的法律,政策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自行解决纠纷的一种处理方法。
2、调解调解,是指旅游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主管部门、第三者、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解决纠纷的一种办法。由哪个部门主持调解合同纠纷,即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主持调解的部门,也可由单方提请有关部门主持调解。
3、仲裁仲裁,包括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两种。国内仲裁是指合同仲裁机关对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所进行的裁决;涉外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彼此之间的争议提交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方法。
4、诉讼诉讼,就是由人民法院主持的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旅游合同纠纷的活动。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件,是解决旅游合同纠纷的最终方法。
三、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纠纷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旅游合同的履行地应当在旅游公司的所在地(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以上就是旅游合同纠纷地域管辖的全部回答,因为旅游本身就存在特殊性,因此即使有合同但还是避免不了合同纠纷的发生,发生合同纠纷时的解决方法比较多,因此切勿以违法手段解决,出门旅游开心健康最重要,因此尽量不要招惹新的事端,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