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
一、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补偿标准
合肥市区范围内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征地区片(见《合肥市市区征地区片划分图》)综合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
每个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别是:
区片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9.18万元/亩;
区片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59万元/亩;
区片Ⅲ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45万元/亩;
区片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72万元/亩;
区片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29万元/亩;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终以省政府批准公布的标准为准。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一)菜地
一类 1600元/亩(指大棚菜地);
二类 1400元/亩(指专业蔬菜基地);
三类 1200元/亩(指无灌溉设施,不能常年种植,产量不高的菜地)。
(二)粮地
一类 1100元/亩(指灌溉水田);
二类 1000元/亩(指望天田和水浇地);
三类 900元/亩(指旱地)。
(三)果园
一类 3000元/亩(种植在5年以上);
二类 2500元/亩(种植在3-5年);
三类2000元/亩(种植在3年以下)。
(四)林地
1200元/亩(包括竹林和苗圃)。
(五)鱼塘
精养1600元/亩;
一般1100元/亩;
放养超过2年的不予补偿;
水塘(蔺草、藕、菱)1100元/亩。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上关于合肥鱼塘征收补偿标准以及合肥市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其实,无论是合肥市还是其他地区,大部分的征收标准都是差不多的,只是有少数部分地区会根据自身城市的经济水平来添加补充一些补偿标准。其实,无论是征收鱼塘还是征收土地,都应该把相应的补偿标准明确化,从而才能更好的开展征收拆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