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理赔有什么程序
(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二、交强险理赔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如果是一般车损事故,没有人身伤亡应提供以下证明单据:
1、是出险通知书(单位盖章);
2、是出险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3、是事故车辆修理托(承)修单(单位盖章,修理厂盖章);
4、是修车发票(公车提供复印件,私车交原始件);
5、是结算清单(维修车辆施工单)原件;
6、是修理材料清单(材料明细表)原件。
如果涉及人身伤残,死亡事故,除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是伤者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
(二)是残者法定鉴定书;
(三)是死者的死亡证明;
(四)是抢救、治疗以及其他各种费用收据,补偿费收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盖章有效) ;
(五)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六)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
(七)是伤亡者工资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或者有关情况公证书;
(八)是其他必要证明。
如果是经保险公司同意从国外自行进口的配件应提供如下证明;一是发票,二是装箱单;三是货运单;四是报关;五是税票。
如果是在外省市出险应提供,一是代查勘报告书:二是修车协议书;三是事故照片。
如果单纯人身伤亡事故,请保户要妥善保管好 《受损车辆鉴定单》,并随同其他证明单据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当您按以上程序办好手续后。下一步就是领取赔款。证明单据齐全无误后交由理赔人员结案,10日至15日可领取赔款,领取赔款时。请携带好有关证件。如果是公车,应带公章及领款人的有效证件;如果是私车,应带车主身份证及领款人的身份证。
特别要提醒的是:车辆修复或结案后3个月内不提供证明单据的,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在中国,有车的地方就有交强险,所以对交强险理赔的问题需要多加注意。具体交强险理赔有什么程序,各位不妨适当参考上文进行了解。在实际理赔的时候,当事人肯定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影响最终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