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哪些类型)

法律常识2023-12-31 12:13:39佚名

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哪些类型)

一、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开发商故意告知置业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开发商有以下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根本违约:

(一)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

(二)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置业者有权退房。

(三)由于开发商的过错,置业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开发商违约能否退房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在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违约的情形远远大于购房者,而且开发商处于优势地位,其违约之后往往赖掉的机会比较大。那么到底哪些情形属于开发商违约,开发商违约后又能否退房,这样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帮忙解决违约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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