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合同必须要公证才能生效吗?
不是,赠与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赠与合同的公证流程有哪些?
1、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
2、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
3、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4、出具公证书。
三、赠与合同办理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四、赠与行为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赠与是诺成合同;
2、赠与是无偿法律行为;
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4、赠与合同不是商品流通的法律形式;
5、赠与合同为非要式合同。
五、哪些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1、标的物已经交付或已办理登记有关手续的,这是赠与的标的物已经转移,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因而不得撤销;
2、赠与合同订立后,已经经过公证证明,表明赠与的意思表示已经经过慎重考虑并且提交公正机关证明,也不得任意撤销;
3、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由于当事人之间具有道德上的因素,如果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于公益和道义不符,因此也不得任意撤销。
可见,法律从未规定过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赠与行为是单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赠人有权利按照赠与合同接受相关财产,却不需要履行对等的义务。在赠与行为生效后,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是不允许撤销赠与的。请求撤销赠与的,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