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后有土地纠纷怎么办?
1、协商,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土地使用权纠纷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4、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三、土地使用权纠纷提出管辖权异议需准备哪些材料?
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写明本案具体的事由;
2、申请人或其他当事人身份、资格的证明材料等;
3、证明管辖权有误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相应法律依据。
四、土地使用权纠纷起诉后法院主动调查取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四)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五、土地使用权纠纷的证据材料有哪些类型?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如果房子已经被拆迁,拆迁之后发生的土地使用权纠纷和土地征收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否则,在土地使用权还有纠纷的情况下,征地主管部门不会直接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发生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没有案件详细情况的话无法针对性的分析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