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工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常识2024-02-23 23:16:36佚名

哺乳假工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哺乳假工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员工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的,按七成发。单位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且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的女职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

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二、产假工资标准是什么?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产假,“工资”应全拿。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一)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 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二)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哺乳假的工资按照正常工资的80%发放,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需要全额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不由单位支付,而是由社保局支付生育津贴。休多长时间的产假,就可以领取多久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支付的工资不足员工的正常工资,剩余的部分由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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