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时间如何算天数?(刑事拘留怎么算天数)

法律常识2024-02-25 17:09:26佚名

刑事拘留时间如何算天数?(刑事拘留怎么算天数)

一、刑事拘留时间如何算天数?

刑事拘留时间应当是从拘留之日起开始算天数。

(一)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实践中公安机关使用的《拘留通知书》。既然《拘留通知书》注明了拘留开始于时,按照正常的理解,拘留期间应该从那时起开始计算。

(二)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符合公平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羁押期不会因假期的原因而延长,体现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同理,将执行拘留的首日计算在拘留期限内,更有利于体现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维护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三)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在计算折抵刑期时能够更加准确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可折抵相应刑期。在计算先行羁押的日期时,是从执行羁押的当日起计算。刑事拘留期间既然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也应当理解为从执行拘留的某日某时起算。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何进行

(一)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二)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执行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关于刑事拘留的具体时间应当是从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因为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必须要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利益,并且拘留措施是属于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所以在这方面关于时间的限制性规定是需要严格的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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