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有争议不离婚怎么办?

法律常识2024-02-29 23:05:12佚名

孩子抚养权有争议不离婚怎么办?

一、孩子抚养权有争议不离婚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孩子抚养权如何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好有争议的,那么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离婚,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的感情已破裂,那么就可以解除双方的关系,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胜诉权利。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