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动监察经济补偿金时效是多久?
经济补偿金纠纷属于劳动纠纷,而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超过1年的不受理。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由此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二、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
用人单位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裁员时;
2、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申请劳动监察,经济补偿金时效是一年,非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跟员工的工龄和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有密切的联系。员工在单位工作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在单位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