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侮辱诽谤罪有哪些处罚?
1、犯侮辱罪、诽谤罪的处罚如下: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通过信息网络犯侮辱罪、诽谤罪,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认定诽谤罪要注意什么?
(一)诽谤罪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
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
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二)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
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诬告陷害罪侵犯有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此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造成冤案、假案、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任何人都不得公然侮辱他人,也不得实施因为嫉妒等的原因,就捏造、并散播那些可能会损害到他人个人名誉的谣言。若是被侮辱者、或者是被诽谤者,有证据证明他人的侮辱行为、诽谤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可以带着这些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