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诽谤罪公安机关可以受理吗?

法律常识2024-03-09 20:12:20未知

侮辱诽谤罪公安机关可以受理吗?

一、侮辱诽谤罪公安机关可以受理吗?

公安机关不能直接受理诽谤罪的刑事案件,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二、侮辱诽谤罪如何立案的?

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侮辱罪。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犯上述两个罪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遭他人辱骂,如果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可以提起刑事诉讼。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三、诽谤他人要怎样处罚?

肆意诽谤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会构成侮辱罪。不管是否通过网络实施,均是告诉才处理,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

一般侮辱诽谤的行为处,最高五日的拘留或者最高五百元的罚款。如果情节较重,处最低五日、最高十日的拘留,并处罚款。如果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一般处拘役、管制、最高三年有期徒刑。

公安机关不能直接受理侮辱诽谤罪,存在侮辱诽谤的行为,可以按照侮辱罪定罪,也可以按照诽谤罪定罪处理,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诽谤侮辱的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权,而这些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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