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死亡放弃继承的公证是否有效?

法律常识2024-03-12 23:10:12佚名

未死亡放弃继承的公证是否有效?

一、未死亡放弃继承的公证是否有效?

未死亡放弃继承的公证也是有效的;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费用要按照遗产价格的比例来收取,可以到当地公证处问问具休的收费价格。

二、放弃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在继承开始之后,若继承人表示自己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应该在处理遗产之前作出。任何继承人若是没有发布放弃声明,那么会默认接受继承。若是在遗产继承之中,发现某个继承人私藏了遗嘱,那么该继承人的继承权会被剥夺。

三、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反悔?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能不能再参与继承,得根据以下的做法:

1、在遗产处理前,将根据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遗产。

因为在遗产处理前,还没将遗产进行分配,所以这个时候要求恢复继承遗产还是来得及的,但是毕竟是继承人自己的做法不当,所以将要受到其他的限制。

即法院可以根据弃权一方提出恢复继承的理由,进行判断,从而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参与遗产分割。所以,能不能恢复继承,不是绝对的。

2、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

根据上述的规定,在遗产被处理之后,遗产就已经被分割完成,如果其他人想要再分割的话,那么将要耗费较大的功夫,并且对其他未弃权的继承人来说,也是极不公平的。

因此,在遗产处理之后要求分割遗产的,将不再享有继承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放弃继承是由继承人本人提出来,只要还没有对遗产进行处理, 那么就可以写放弃申明书,这样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但只要放弃了遗产之后,如果遗产已经处理,那么自己将不能再获得这笔遗产,也不能提出任何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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