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的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转让需要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使得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了变化,其会对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带来影响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的责任是什么
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视情况而定。债务转移,是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
1.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即使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后,债权人仍可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偿债责任。
2.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但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不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三、不能转让的债务有哪些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