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打离婚官司前应当做怎样的准备

法律常识2024-03-15 20:08:05未知

要打离婚官司前应当做怎样的准备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固然是婚姻最好的结果,但是现实却往往差强人意。

据统计连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呈上升趋势:

而随着我国的离婚率逐年提高,离婚案件也逐渐成为法院处理的主要纠纷之一。

那对于诉讼离婚,在诉讼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呢?我们团队认为主要要做两方面的准备:诉讼证据的准备以及家庭财产的保护。

一、诉讼证据的准备

在打离婚官司前,当事人要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都是围绕证据进行的,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也打不赢官司”。

例如家暴离婚案件,女方在不能忍受男方长期家暴下,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提起前,应当先有意识的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比如男方对女方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后警方的笔录、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等等。

双方的聊天记录也可以做为证据进行佐证:

但若女方在男方多次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抱着“家丑不可外扬”或者望其回心转意的思想忍气吞声,无法举出相关证据,那女方的诉求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在起诉之前,围绕自己的诉求收集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则不达。

二、家庭财产的保护

在我们团队办理的很多离婚案件中发现,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信金国律师建议大家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最好是能够不动声色的将能够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

例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

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三、信金国律师提醒:

如果是属于被告方,在接到法院传票时,也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

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起诉状后,既紧张,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原告一方之言。

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会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原告的诉状内容,不会轻信。

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以上就是对打离婚官司前要做哪些准备的解答,诉讼证据的准备以及家庭财产的保护靠个人一般是很难准备齐全的,若大家有这方面的问题,建议还是寻找专业的离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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