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侮辱与污辱的区别有吗?
污辱和侮辱意思有着言语和行为的不同。
污辱:意思是耻辱, 指蒙受耻辱,卑鄙;卑污。 指低下卑污之地。玷辱;玷污。侮辱。指奸污。
侮辱:意思是使对方人格或名誉受到损害;以言行侮弄羞辱别人,使对方人格或名誉受到损害;受轻慢的待遇,被欺辱;特指以下流的言行对待女性。
“污辱”和“侮辱”都有使对方人格或名誉受到损害,蒙受耻辱的意思。不同之处在于:“污辱”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侮辱”的对象一般是人。另外,“污辱”还有“弄脏、玷污”的意思。
“侮辱”是语言上对别人,而“污辱”是行动上对别人。 侮辱是人身;污辱是人格; 但要区分他是怎么一回事的话就得,侮辱一般是用了行动,而污辱只是嘴上的功夫。 污辱,本身就包含侮辱的意思,还有玷污的意思,两词都是欺负和辱没的意思,为近意词。
二、如何认定侮辱罪?
1、合法行为与侮辱行为的界限
要划清正当的舆论监督与文字侮辱的界限;划清正当的文字创作与贬损人格、破坏名誉的界限;划清当事人所在单位依职权对个人的政绩、品德等所作的考核、评价、审查行为与侮辱的行为界限;划清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揭发不道德行为、违法行为直到犯罪行为与侮辱行为的界限;划清出于善意的批评,包括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各级领导批评行为,同恶意的侮辱行为的界限,等等。
2、民事侵权侮辱行为与侮辱罪的界限
二者的区别是:
(1)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
构成侮辱罪的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
(2)行为的对象不同。
侮辱罪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民事侵权侮辱行为的对象可能为法人
(3)对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
侮辱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而民事侮辱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也有过失。
即民事侵权行为人只要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他人人格、名誉的损害,就应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
3、一般侮辱违法行为与侮辱罪的界限
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
4、本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界限
当行为人采用公然强行扒妇女的衣服、对妇女身体进行一些动作性猥亵、侮辱时,对行为人是定侮辱罪还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容易发生混淆。
区别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动机。侮辱罪中的侮辱妇女,行为人目的在于败坏妇女的名誉,贬低其人格,动机多出于私愤报复、发泄不满,这一点与侮辱其他人(男性)、其他侮辱行为(如以大字报进行侮辱)没有什么区别;而猥亵、侮辱妇女行为,行为人目的在于寻求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满足行为人的畸形性.欲。
另外,侮辱妇女罪在有些场合,行为人侮辱的对象即妇女具有不特定性,而侮辱罪的对象只能是特定的。
5、侮辱罪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侮辱罪可以以暴力方法实施。
这里的暴力仅仅是指行为人为使他人人格尊严及名誉受到损害而采取的强制手段,不包括对被害人的故意杀伤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侮辱与污辱都是属于让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上受到损失,但对于一种是属于语言上的伤害,而对于另一种是实施行动来伤害他人,所以,在对当事人判定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