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会承担什么责任?
1、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可能会承担民事赔偿等的责任,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如果法人涉嫌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同时又是直接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的话,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区分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1)以谁的名义实施,是以组织机构的名义实施还是以个人的名义实施,但这并非区分的唯一条件;
(2)由谁授权,由组织机构授权还是由未经组织机构授权;
(3)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如果超出授权范围为一定的行为,非为职务行为;
(4)获益归属于谁,民事行为皆有目的,在商事体的活动中,必有利益的归属,如果利益归属 于组织机构,那么应为职务行为,如果归属于个人,则为个人行为。
二、对于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法定代表人需直接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1)因经营过错而需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本单位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法人可向该法定代表人追偿。这也是最为常见的法定代表人责任。
(2)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合同违约责任。
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尽到相应合同义务时,公司、企业可以基于《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违约责任。
(3)侵权责任。如法定代表人单独或者与第三人相勾结,损害本单位法人利益,侵害法人财产,该法定代表人可能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4)股东责任。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如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情形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后果由法人承担。但如果法定代表人实施职务行为的时候致使其他公民、单位的财产等权益受损,且法定代表人对损害的造成有过错,那么法人在承担民事责任之后,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