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对己有利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对己有利是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确定赔偿方面的一些问题的。
发生了交通事故,首先不能想着逃逸,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如果有以上情形,可能会犯交通肇事罪。
而要做的是:(1)打闪光灯,以示此处发生交通事故,提醒他人绕道而行,避免发生二次损失。(2)拍照:拍车辆发生的整体照片,细节照片;(3)打120,如果发生有人受伤情形,呼叫120,同时对受伤严重的当事人进行临时救助。(4)给交警大队打电话。(5)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派人来取证。
二、交警大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处理?
如果认为交警大队认定不准确,那么可以采取行政复议。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第一时间是需要积极的抢救伤者,还有就是需要拨打报警电话,由相关的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责任的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后,就需要严格的按照责任书当中的内容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要求对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