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位处分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

法律常识2024-03-20 23:09:52未知

对单位处分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

一、对单位处分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申请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国务院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申请流程:

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通俗说,就是执法机关已经向送达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文书,如: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通知书等。如果遇到不依法执法的机关,切记留存执法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录像、照片均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

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不是很复杂,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理,最后有关机关作出决定四个步骤,具体如下:

(一)、申请

1、可申请的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可申请的期限。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申请的方式。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采取书面形式申请的主要是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会当场记录申请人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不必担心。

(二)、受理

1.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会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以书面告知申请人;

2.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他们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三)、审理

在具体审理复议案件中,以有关机关的通知为准,按时参加复议,积极配合调查。

注意:

1、审理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审理期间可以撤回复议申请

在复议申请受理之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基于某种考虑主动要求撤回复议申请的,经向行政复议机关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四)、决定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会在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要是情况复杂的,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申请行政复议是属于案件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利,但对于此权利也是需要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之下,只要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那么复议机关就可以受理自己的请求,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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