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交警处罚不服怎样申请行政复议
对交警处罚不服的,被处罚人想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向复议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然后等着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可以看出,复议申请是有时间限制的,被处罚人对交警处罚不服的,在申请行政复议之前,应当先确定是否超过复议申请的时间,未超过时间限制的,被处罚人应当向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书,并且提供处罚相应的材料,复议机关收到材料后,符合复议申请条件的,会对复议事项作出处理,并且在法定时间内作出复议结果。
二、行政复议应当提交的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主要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等;
2、申请人身份证明:公民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4、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
综上所述,被处罚人对交警处罚不服而选择行政复议的,应当向复议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以及交警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会依法对行政处罚进行审查,并且在法定时间内作出复议决定,同时会将复议决定送达给被处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