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打借条钱打给了担保人可以清偿吗?

法律常识2024-03-22 23:23:37佚名

借款人打借条钱打给了担保人可以清偿吗?

可以,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话,债权人是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的。因为担保人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偿还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因此遇到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当然就会被要求代为还款。在我国主要由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两种方式,针对不同的担保方式在遇到不还款的时候就会采取不一样的解决方法。

1、如果在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合约中明确规定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或者在合约中针对此项并没有做出约定或是没有进行明确的约定,这时担保人就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话,从逾期日,债权人可以要求还在担保期内的担保人承担还款的责任。如果在合同中对担保时间的期限并没有做规定的话,从逾期日算起,债权人可以在六个月之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2、如果在合约中规定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责任的话,发生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只有在最大可能要求债务人还款未果时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也就是只有在债权人通过诉讼法院判决以后还没有要回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才能杂字约定的担保时间或者是六个月之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答案是如果有下列情形的不包括在内:

(1)因为债务人的住所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债权人在追债的时候产生重大的困难

(2)人民法院受理审判之后判决为债务人破产,最终终止执行程序

(3)保证人通过书面的形式放弃前面规定的权利

债权人遇到债务人不还款的情况下,什么时候可以才能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是很多人都想知道的。一般来说,只要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担保人就可以立即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在实际情况中因为有不同的情况所以要具体而定。

债务人偿还债务以后担保人方能不承担担保责任,这就是约定不明,担保期限就是到债务人履行债务期满两年内。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在两年之内要求担保人还款。

如果采用的是连带担保并且合约中对担保时间也没有做出规定的话,债务人逾期不还款,债权人在六个月之内要求担保人还款的行为是合法的。

如果采用的是一般担保方式的话,合同中对担保时间又没有约定的话,担保期限就是逾期日算起的六个月之内。债权人在合约规定中的时间或者是前面规定的担保时间之内,没有进行起诉或者是申请仲裁的话,担保人就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债权人进行起诉或是申请仲裁的话,答案报期限就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断。

其实担保涉及到三方的利益,所以如果发生纠纷的话,解决起来就比较麻烦,尤其如果涉及到数额比较大的话,建议找专业的律师进行解决或者可以申请诉讼。

在进行借贷的时候是需要有担保人的,现在虽然很少有债务人不还款的情况但是一旦发生,就能体现出担保的作用。在我国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提出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话,债权人是可以向担保人进行追债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可以随时随地的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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