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放弃继承权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法律常识2024-03-23 20:14:27佚名

放弃继承权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放弃继承权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一、放弃继承权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二、已签放弃继承能不能反悔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是否可以反悔,分两种情况考虑。

1、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反悔的,因为遗产还未分割,遗产还不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各继承人同意,应允许其反悔。在诉讼中,则由法院根据其理由来决定是否允许其反悔。

2、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遗产已分割完毕,遗产已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所以不允许反悔。

所以放弃继承是在遗产分割之前提出,是可以允许反悔的。但是反悔是在遗产分割后提出,则不被允许。

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与接受继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遗赠中默示也是放弃受遗赠的一种表示方式。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