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类型有哪些?

法律常识2024-03-25 23:22:41佚名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类型有哪些?

(一)再审型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

再审型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受判决不利影响的案外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原受案法院提请重新审判的一种诉讼程序。

(二)上诉型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

上诉型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受判决不利影响的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原受案法院的上级法院提请撤销原不利判决的一种诉讼程序。我国澳门《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第三人提起上诉的特别程序。该法第664 条规定,如争议系基于当事人间之虚伪行为且法院因不知悉有关之欺诈行为而无行使第568 条赋予其之权力,则在有关终局裁判确定后,受该裁判影响之人得透过基于第三人反对而提起之上诉对该裁判提出争执。

(三)复合型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

所谓复合型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受判决不利影响的案外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原审法院或其他法院提请重新审判或改变不利判决的诉讼程序。依据法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三人可以向原审法院提起“撤销原判”的诉讼,并且原法院的新判决可以由相同的法官作出(新《民事诉讼法》第587 条第1 款、第2 款)。 与此同时,第三人也可以向原受诉法院以外的法院提出异议之诉。如果受理“第三人异议”的法院是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或没有管辖权冲突的同级法院,该法院对于“第三人异议”也可以做出判决。这种情况属于第三人申请“上级法院”改判原判决的情况。因此,在法国案外第三人为了保护其自身的利益,既可以向原受案法院提出再审以撤销不利部分判决,又可以向其他法院提出改变不利部分判决的请求。

(四)独立型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

所谓独立型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不依赖任何既有程序,专门为受不利判决影响的案外第三人而设立的,旨在撤销不利部分判决的诉讼程序。综合上面所说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是针对于对原判决不用任何的不服实施的行为,但需要本人有合法的证明以及还有合法的理由提出来,这样才能确定法院可以受理自己的案件,所以,在此之前多收集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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