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损毁他人财物标准是什么?

法律常识2024-03-31 20:10:17未知

处理损毁他人财物标准是什么?

一、处理损毁他人财物标准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可以立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因为不小心毁坏他人财物,如果其中也有所有人的过错,那么就需要确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而不能全部由实施毁坏行为的人赔偿。不过,实践中往往因为这个问题双方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所以如果毁坏的财产价值较大,双方的责任又不明确的,那么建议在必要的时候只能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二、恶意毁坏他人财物犯什么罪

恶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罪行确认如下:

1、要看损坏他人财物的金额和次数,如果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三次以上或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则涉嫌刑事犯罪;

2、在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则属于治安案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损坏他人财物显然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其判罚的标准应当与侵犯他人财物的金额来确定。而立案也是需要一定标准的,如果只是200元以内的损坏财物就没有必须进行立案审查了,可以通过行政仲裁或者调解的方式来达成一致协议来解决,如果构成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进行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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