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三个月离婚了女方要退彩礼吗?
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一般情况下,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了婚礼,法律上双方仅是同居关系,如果同居时间较短(1年以下的),彩礼一般应当返还!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一般可不予返还。
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二、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请求有什么?
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离婚时彩礼和嫁妆归谁?
离婚时彩礼归女方。因为离婚时彩礼一般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已经结婚一般归女方所有,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嫁妆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况有三种,除这三种情况外,都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第1种是由于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第2种是给付彩礼之后,双方并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第3种是双方虽然已经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但婚后并未共同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