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档案怎么办理?
单位会在解除劳动合同的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档案通常存放在哪里?
1、就业单位。
2、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3、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
三、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关系后,职工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都是由用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的。对于员工来讲,档案不可能由自己保管,目前档案的存放地点无非就是用人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大学生的档案是由学校保管的,毕业以后,学校可以替当事人最多保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