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在监理属于技术合同吗?
1、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而是属于委托合同
根据《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技术合同的类型具体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
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可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订立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
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引进所订立的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技术咨询合同
是指当事人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咨询服务,另一方支付咨询报酬的合同。(4)技术服务合同
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
二、技术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技术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认真起草合同,合同书首选科技开发部寻找的合同文本,合同注意事项参考科技开发部相关网页。
2、技术合同草案经过负责人所在学院科研主任审核后交科技开发部预审。
3、预审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正式合同文本一-式4份, 与合作方签订合同。
注:正式合同上必须附上合作方《组织结构代码证》
4、合作方签字盖章后,交科技开发部办审核盖章。3份科技开发部留存以备认证,1份合同交于合作方。
综上所述,监理合同是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发包人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委托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监理合同需要按照与委托合同有关的规定签署,而技术合同则需要按照《技术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