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掉了怎么处理?
可以去原单位补办,原单位虽然被收购,但是工商那边并没有注销,那么,原单位的公章就是有效的,再次打印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将两份证明盖上单位公章就是有效的。《劳动法》有相关规定,并且用人单位都有资料存档记录,所以去到原单位协调好是可以补办的。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或者把公司原来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复印一份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有什么用?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用途主要有两个: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够使新单位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也为办理相应手续提供了依据,这个劳动者可以要求之前单位提供的,这是没有问题的。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掉了,可以去原来的用人单位进行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可以证明和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能够使新单位规避法律风险,避免员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