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会见家属有什么规定?

法律常识2024-04-09 20:23:09未知

犯罪嫌疑人会见家属有什么规定?

一、犯罪嫌疑人会见家属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二、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嫌疑人可以吗?

审查起诉阶段,亲属是不可以会见嫌疑人的。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与辩护律师相比,被限制了许多条件。已涉嫌构成犯罪,判决前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到监狱服刑之日起,家属可以探监。监狱规定有探监的时间,可以询问。

建议家属尽快委托律师,律师会见后会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如申请取保候审等;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以维护被告的最大利益。

综上所述,在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是无法与家属见面的,主要原因在于便于司法案件的审理,避免出现泄密或者违反相关审理程序的事项出现,导致审理程序的复杂化。但在司法判决后,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家属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下进行探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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