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常识2023-07-24 15:03:26未知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罪的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审判数额标准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以及数额认定标准,故意毁坏财物价值一般在1万元以上的。就将会被判刑,所以在社会交往中,我们大家都要能忍则忍啊,否则真的会“一失足成千古恨”。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