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劳动合同赔偿损失由谁承担?

法律常识2024-04-10 20:01:21佚名

没劳动合同赔偿损失由谁承担?

一、没劳动合同赔偿损失由谁承担?

没有劳动合同,在工作中造成的损失,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来赔偿损失。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在一个月后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用人单位自开始用工之日起超过了一个月但还未满一年,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想要终止劳动关系,并且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若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了六个月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计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没有劳动合同出现损失,若是劳动者的责任,由劳动者赔偿;若是用人单位的责任,由用人单位赔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同,所支付的赔偿也不同。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没签劳动合同的,每个月给员工双倍的工资即可。超过一年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每个月给员工双倍的工资,还可以认定为和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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