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资不足的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尚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但需要告知受让人,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未如实出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股权转让如何办理,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受让股权公司首先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2、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5、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权转让的有效股东会决议。
6、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并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7、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8、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9、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0、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股东未如实履行出资义务的,可以转让股权,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转让股权的股东或者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设立公司时要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司章程要载明股东姓名,股东出资等内容,股东要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的义务,股东出资后取得股权,此时也是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