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上班没有加钱怎么处理?

法律常识2024-04-14 20:14:25佚名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上班没有加钱怎么处理?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上班没有加钱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上班没有加钱,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而加班费的标准,至少应当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允许公司高于国家规定标准支付加班费,但是却不能低于这个标准支付,或者不支付加班费。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支付或拖欠加班工资等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拨打投诉电话咨询热线了解相关政策,依法进行电话举报投诉;

二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三是向所在辖区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资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是否上班,决定权在于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员工加班,应当支付300%的劳动报酬,且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用调休来抵销的。

如果单位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上班又没有支付300%的加班费,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可以主张支付,也能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1、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安排,为居民出行、购物和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2、法定节假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综上所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让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加班是要给员工加班费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而加班费的标准,至少应当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法定节假日不低于日常工资的三倍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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