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移交法院之后多久开庭

法律常识2024-04-15 23:10:18佚名

刑事案件移交法院之后多久开庭

一、刑事案件移交法院之后多久开庭?

刑事案件移交法院之后开庭的时间不是法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二、刑事案件的庭审流程是什么?

1、开庭。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评议和宣判。评议结束后即可当庭宣判。

三、刑事案件开庭辩护词怎么写?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事实上,诉讼活动的开庭时间都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无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诉讼活动,开庭的时间都由人民法院确定。但是根据相关程序法的规定,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时间,应该从受理了检察院的公诉以后开始计算,所以法院一般都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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