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酒后没有领证彩礼要退吗?
男女双方办酒席后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如果分手原则上需要退还彩礼,由于彩礼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和前提条件的,现在婚结不成了,彩礼理应予以退还,但是具体情形需要具体分析,双方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彩礼是否需要全额归还还需要根据双方是否存在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关系,造成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原因来决定。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形式解决处理,解决无果的可以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是否予以返还彩礼。
二、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三、可以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的法律,在某些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全部彩礼或者部分彩礼。这种特殊情况有:
(1)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已经结婚登记,但未在一起共同生活;
(3)男方在结婚之前给女方彩礼后,导致给付人口说点什么..
(4)男方在结婚之前给女方彩礼后,导致给付人生活陷入困难。
综上所述,男女双方按照当地习俗,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给予的彩礼,法律并不反对和禁止,但是如果只是办酒席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原则上是可以要求收受彩礼的一方返还,如果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则不予支付,彩礼并不属于非法所得,法律上也并不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