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转委托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常识2024-04-18 23:13:46佚名

未经同意转委托的规定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取得被代理人同意是不可以转委托的,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如果委屈的被代理人同意转委托,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九条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也就是说,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一旦知道自己被人告发到人民法院以后,即可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最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为其委托辩护人。

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民事行为,而有些时候自己不方便就会委托他人如果是未取得被代理人同意是不可以转委托的,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如果委屈的被代理人同意转委托,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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