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法律常识2024-04-19 20:25:18未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哪些情形下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争议的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1、标题

所有的劳动仲裁申请书都可以直接的以《劳动仲裁申请书》作为标题

2、申请人信息

必须信息: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

其他信息: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等。

3、被申请人信息

必须信息:被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

其他信息:被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等。

4、仲裁请求

5、事实和理由

6、提交单位

7、签名、日期

事实上,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是有条件限制的,而且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跟经济赔偿金是不一样的,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劳资双方对经济补偿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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